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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经营许可新规对批发商有什么影响?4个要点提前了解
2025年底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相关配套文件,各地从2026年开始陆续落地执行。很多批发商觉得"我又不是餐馆,跟我关系不大",但实际影响比你想的大。
要点一:批发环节的备案要求更细了
以前,很多从事食品批发的商户,如果只在本地经营、规模不大,可能连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没办,觉得"我又不卖给个人消费者,管不到我"。新规对批发环节的备案要求更明确了:只要是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主体,无论规模大小,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完成备案登记。
区别在于:年销售额在一定标准以下的,可以走备案制,流程比许可证简单;超过标准的,必须办证。备案制虽然门槛低,但也不是不管了,信息要真实、及时更新,经营范围要如实填报。
要点二:经营范围分类调整,部分品类需单独申请
新规对食品经营类别做了调整,一些原来合并在一起的经营项目现在需要单独标注或申请。比如,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销售,以前可能在同一类目下,现在有的地区要求分开标注。冷冻冷藏食品、特殊食品(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食品)也有更细的分类要求。
对批发商来说,如果你经营品类比较多,要逐项对照新分类标准,确认自己的许可证或备案信息是否覆盖了所有在售品类。漏了哪个品类,被查到就是超范围经营。
要点三:仓储和运输环节纳入监管
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变化。新规加强了对食品仓储和运输环节的监管要求。以前批发商可能只关注销售端的合规,仓库和配送车辆的状况不在监管重点。现在,食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、卫生条件、分区管理,以及运输车辆的车况和温控设备,都可能被纳入检查范围。
尤其是经营冷链食品的批发商,冷库温度记录、配送车辆温控设备运行状态,都需要有据可查。口头说"我们冷库一直开着"不行,要有温度监控记录或设备运行日志。
要点四:信息公示和追溯要求更严格
新规要求食品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或备案信息,线上经营(包括微信小程序、订货平台等)也要在页面醒目位置展示。对批发商来说,如果你有线上订货渠道,别忘了加上相关信息。
追溯方面,新规延续了食品安全法的要求,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要完整保存,保存期限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调整为不少于2年(部分品类)。记录不全是老问题,但处罚力度在新规框架下可能更明确。
批发商该怎么做
先自查。拿出你现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,对照新分类标准,看经营范围是否完整覆盖。如果有漏项,尽快补充申请。
再整理仓库和配送。冷库温度有没有记录?配送车辆温控是否正常?分区管理是否规范?这些以前没人查,以后可能会查。
最后是记录保存。进货台账、销售记录、温度监控日志,这些都要按新要求保存到位。不少批发商的台账还是纸质的,建议逐步数字化,查阅和存档都方便。
FAQ
Q:小批发商年销售额不高,是不是走备案就行?
A:大部分情况是。备案制流程比许可证简单,但备案信息要真实准确,经营范围变更要及时更新。备案不代表不受监管,日常检查照样有。
Q:已经在卖散装食品了,许可证上没有这个类目怎么办?
A:尽快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。在新规落地初期,有些地方会给整改过渡期,但不要拖到被查。
Q:线上订货平台也要公示许可证信息吗?
A:是的。无论是自建小程序还是第三方平台,都需要在页面醒目位置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。这个是硬性要求,不能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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